實踐神學(英語:Practical theology,或稱應用神學教牧神學[1][2])是基督教神學的一個研究領域,主要指神學在日常生活的實際應用。實踐神學功用在於提供維持教會運作的方法和將基督教訓付諸實行。其範疇包括整體教會生活、倫理、社會活動參與等不同層面。

實踐神學是研究教牧者的教育(clergy education),包括牧師的責任及活動,例如講道、敬拜、教牧關懷、教會體制和管理;其次,實踐神學還是教牧者教育的學科,有關當今教會的生活和活動;第三,實踐神學是神學的一個領域,內容有關基督徒作為個人在當代社會中行為的神學標準。[2][3]

歷史

編輯

早在18世紀,德國的神學院就將實踐神學科和神學科、聖經科和教會歷史科作為其神學教育的四個重要組成部分。[2]但是相比較於其他三門科目,實踐神學則是一個較新的一個用詞,最早出現在19世紀一些德國神學著作中,於是這個概念逐漸被一些學者重視,例如後來的德國著名神學家弗里德里希·施萊爾馬赫(德語: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譽為「神學研究之冠」。這個方面的研究可以為維持教會的活動提供一個方法。

根本問題和任務

編輯

理查德·奧斯默(Richard Osmer)在解釋這個概念時指出,實踐神學的四個根本問題和任務是:

  1. 即將發生什麼?(經驗描述的任務)
  2. 為什麼這樣發生?(闡釋的任務)
  3. 什麼應該發生?(規範的任務)
  4. 我們如何應對?(實踐任務)[4]

實踐神學分類

編輯
  • 牧者教育。包括牧者的責任和活動,指講道、敬拜、教牧輔導、基督教教育、教會體制和行政事宜。
  • 教育學科。重點在於現今教會生活和活動。
  • 基督徒實踐。內容關於基督徒的實踐與當代個人及社會的處境之神學考量和標準。

實踐神學由一些相關的次級領域組成:應用神學(Applied theology,例如差傳、傳福音、教牧哲學或宗教哲學)、教會發展、教會管理、傳道學、靈性養成、教牧神學[2][1]、精神指導、精神神學、政治神學、正義和平神學等類似領域。[5]它也包含神學倡議,例如幾次解放神學(涉及被壓迫的大眾、沒有剝削權利的人、女性、移民、兒童以及黑人的神學)。實踐神學可能還關注例如當代基督教信徒與他人,特別是貧困人口、邊緣化人口或被社會主流排斥的人的關係。[6]

注釋和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教牧神學更關注牧養這樣的主題,例如教牧關懷、教牧輔導、教牧心理學等;而實踐神學的範圍包括整個的教誨生活、一體、倫理以及社會參與等,因此實踐神學的範圍更加廣泛,嚴格意義上來說,教牧神學實際上又是實踐神學的一個分支。
  2. ^ 2.0 2.1 2.2 2.3 教牧神学-实践神学:定义及范围之初探. 中華福音神學院. [2011-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5) (中文(繁體)). 
  3. ^ Rodney Hunter, ed. Dictionary of Pastoral Care and Counseling. Nashville: Abingdon. 1990. 
  4. ^ Osmer, Richard Robert. Practical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William B Eerdmans. 2008: 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8). The Core Tasks of Practical Th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5. ^ Gerben Heitink. Practical theology: history, theory, action domains: manual for practical theolog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1999.  [1]
  6. ^ John Frame. homelessatharvard.com Homeless at Harvard:Street Culture Relationships and a Theology of Relational Care (Master's Thesis). Harvard University Divinity School. April 13, 2009.  外部連結存在於|title= (幫助) (accessed at Andover Theological Lib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