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行政區劃
巴哈馬劃分為31個區以及由中央直轄的新普羅維登斯島。巴哈馬當前的行政區劃是根據1996年巴哈馬地方政府法案而設置的。1996時為23個區,後增加為31個區。
巴哈馬群島是在被英國統治了325年,1973年7月10日時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從那時起,它被稱為世界上最穩定的國家。[1]
參考文獻
編輯- ^ 取自巴哈馬歷史(5月26日,2013年)http://the-bahamas.net/the-bahamas/10-interesting-facts-about-the-bahamas-histor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