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雅
帕雅(phja),又作叭,為傣語音譯(其原意為「官」),是歷史上西雙版納傣族的頭人稱號。
在西雙版納傣族的土司制度中,車裡宣慰使司所轄各勐土司(召勐)署內有三至五個負責管理事務的頭人,被稱為「大叭」。大叭中為首的則被稱為「叭誥」,即「總叭」或總頭人。[1][2][3]這些頭人是各勐議事庭(勒貫)的主要成員。其中大勐的叭誥為議事庭副庭長,庭長則稱為「召貫」。小勐則一般沒有召貫,叭誥便擔任議事庭庭長之職。[4]
而各勐所屬村寨的頭人也會被土司授予「叭」的頭銜,一般稱為「小叭」,職位相當於寨長。其地位高於鮓或𩶤。此外,村寨中一些有專長之人有時也會被授予「叭」的稱號,並作為尊稱冠於其本名之上。[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