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時賢(1518年—?),字國用,號雙峰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操時賢
大明直隸東明縣知縣
籍貫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字號字國用
出生戊寅年十一月初一日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逝世卒年不詳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配偶娶戴氏,繼娶朱氏
親屬(子)操可久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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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江西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進士[1][2]。刑部觀政,授祁門縣知縣,四十年(1561年)復除東明縣知縣,政績卓著[3],卒於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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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操顒,訓導;祖父操詳;父操豫,母葉氏[4]。弟操時泰、操時俊(生員)、操時達、操時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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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畿輔通志》:操時賢,江西浮梁人,進士,嘉靖間知東明縣,廉平公慎,首屏猾吏,清三省賊巢,殲其渠魁,課農導士,一方稱樂利焉。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錢同文
明朝直隸祁門縣知縣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上任
繼任:
孫光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