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鼎祚(1549年—1615年),字禹金,號勝樂道人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

父親梅守德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1]。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出生[2]。自幼篤志好學,常廢寢忘食,寧國府知府羅汝芳非常賞識他。十六歲廩諸生,以詩文名揚江南,所作皆「骨立蒼然,氣純而正,聲鏗以平,思麗而雅」,與沈懋學齊名。善交遊,與湯顯祖為莫逆交。萬曆年間,申時行舉薦他,堅辭不受。好藏書,家藏書萬卷。建有天逸閣讀書寫作,常言「吾與書若魚之於水,一刻失之,即無以為生」。萬曆四十年(1615年)去世,年六十七[3]

著作有詩文集《鹿裘石室集》六十五卷,筆記小說《青泥蓮花記》、《才鬼記》,雜劇《崑崙奴》,傳奇《玉合記》、《長命縷》、《玉導記》。編撰有《歷代文紀》、《漢魏詩乘》、《古樂苑》、《唐樂苑》、《書記洞詮》等總集[4]

注釋 編輯

  1. ^ 光緒十四年(1888)《宣城縣志》卷十五「名臣•梅守德」載:梅鼎祚父守德,「嘉靖辛丑(二十年,1541)進士,授台州推官。」
  2. ^ 《宣城縣志》卷十八「文苑•梅鼎祚」載:「父守德官給諫時生鼎祚」。徐朔方據梅氏《鹿裘石室集》中的《釋閔賦》考定,嘉靖二十八年梅守德任戶部主事。
  3. ^ 康熙《寧國府志》卷一九:「梅鼎祚,字禹金。父守德,官給諫。時孕七月而生燕邸,癯甚。二兄相繼夭,父益憐之。欲其焚筆硯,乃匿書帳中,時時默誦。年十六廩諸生,郡守羅汝芳召致門下,龍溪王畿呼為小友。性不喜經生,以古學自任,飲食寢處不廢書,發為文辭,沉博雅贍,士大夫好之,干旄廬者日至。與王世貞、汪道昆鉅公游,當時海內無不知禹金者。奉父里居,左右以色養。屬母郭恭人疾,序當歲薦,讓其次者。辛卯游北雍,年甫強。時內閣申公時行等,皆欲以文待詔故事疏薦,辭不就。歸隱書帶園,搆天逸閣藏書,坐臥其中。伯兄元祚無子,以仲子士好嗣之,敬嫂劉氏如母。歲乙卯卒,年六十七。著有《鹿裘石室集》。」
  4. ^ 光緒《宣城縣志》卷三五著錄其「《皇霸文紀》、《兩漢文紀》、《三國文紀》、《西晉文紀》、《東晉文紀》、《宋文紀》、《梁文紀》、《陳文紀》、《後魏文紀》、《隋文紀》、《南齊文紀》、《北齊後周文紀》、《釋文紀》、《古樂苑》、《書記洞銓》、《青泥蓮花記》、《宛雅》、《唐樂苑》、《女士集》、《予寧草》、《李杜詩鈔》、《梅禹金全集》二十卷」。另見錢仲聯等編《中國文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第881-882頁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