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一銀行

浙江第一銀行,成立於1909年,曾用名官商合辦浙江銀行、中華民國浙江銀行、浙江地方實業銀行、浙江實業銀行,先後經歷從官辦到官商合辦再到商辦,前身浙江實業銀行是中華民國時期「南三行」之一。

浙江實業銀行杭州分行舊址,建於1926年。
浙江實業銀行漢口分行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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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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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宣統元年(1909年),浙江地方政府和商人合資設立官商合辦浙江銀行,總行設於杭州上海設分行。

中華民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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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後,改組為中華民國浙江銀行,擁有發行鈔權。1915年改組為浙江地方實業銀行,不再發行鈔票。

1923年,浙江地方實業銀行一分為二,官商分家各自營業,官股稱浙江地方銀行,商股稱浙江實業銀行,原上海分行劃歸商股經營。設總管理處於上海,另設分行於杭州。1923年4月23日,浙江實業銀行在上海正式宣告成立。實收資本為180萬元,隨後又補足為200萬元。第一屆董事會推舉胡濟生為董事長,李馥蓀為總經理。1927年,李馥蓀繼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浙江實業銀行的業務主要面向外商,着重兜攬在滬外商企業的存、匯款。如存款大戶美商上海電力公司在抗戰勝利後,將存款等全部集中於該行。為了開拓與鞏固和外商的業務關係,李馥蓀採取請進來,如請外商頭目或買辦當銀行董事,或加入股份;打出去,如大量購買外商債券和股票,打入外商投資集團,在外商企業中兼任董事或經理,以利於該行對外業務的開展。

浙江實業銀行也發展國外匯兌業務。最初由李馥蓀親自主持,很早就與歐美各國的銀行建立了通匯關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該行以與德商交往為主,德商西門子美最時禮和謙信洋行等提供外匯以作進口押匯,所獲利潤極為豐厚,積累了可觀的外匯資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獨家經營瑞士法郎,從1944年以後的一年半後,瑞士法郎匯款幾乎集中於該行,每月吐納幾十萬至上百萬瑞士法郎,獲得了意想不到的利益,積累了大量外匯,是私營金融業中擁有外匯資產較多的一家銀行。其外匯資金,大部分投放在美國。

1948年10月,改組為浙江第一銀行(英語:Chekiang First Bank)。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浙江第一銀行公私合營。

香港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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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李馥蓀仿照陳光甫在香港另辦上海商業銀行做法,在香港另設浙江第一商業銀行。但香港的浙江第一商業銀行與上海的浙江第一商業銀行沒有關係。

1982年,香港浙江第一商業銀行聯同中國銀行香港分行東亞銀行上海商業銀行永隆銀行創立銀通,抗衡易通財

1989年,被日本第一勸業銀行全資收購。2003年,被永亨銀行收購。2004年,被併入永亨銀行。[1]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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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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