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林義(1920年11月—2005年6月20日),河北平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官員,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屆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

193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共湖北宜昌地委組織部長;廣東粵東區委組織部長、第一書記;廣州市副市長、市委第一書記、市革委會主任;廣東省委常務書記;湖南省委書記(時設第一書記)、省人大常委主任;湖南省顧委副主任、廣東省顧委副主任。2005年6月在廣州去世。[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焦林义同志逝世. [2010-08-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2-22). 
官銜
前任:
孫國治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1985年7月-1988年1月
繼任:
劉夫生
政黨職務
前任:
雍文濤
中共廣州市委第一書記
1966年6月-1967年3月(代理)
1972年12月-1979年3月
繼任:
黃榮海
前任:
黃榮海
繼任:
楊尚昆
政府職務
前任:
黃榮海
廣州市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2年12月-1979年3月
繼任:
楊尚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