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 (1962年12月)

王建明(1962年12月),福建省漳州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

生平 編輯

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法律系,進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幹部、副處長、處長、廳長助理。1997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副廳長;1999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廳副廳長:2000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2001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略總局副局長(正廳級);2004年2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略總局局長;2005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反貪污賄略總局局長。2007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1]

2009年6月,任山西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11年11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2016年11月,不再擔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3]。2017年1月,當選山西省政協副主席[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中共山西省委主辦;中共山西省委黨史辦公室編. 中共山西年鉴 2011. 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12: 885. ISBN 978-7-5073-3444-9. 
  2. ^ 新一届山西省委13名常委简历 博士近半4位不满50岁. 人民網. [2012-09-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0). 
  3. ^ 罗清宇、张吉福、王清宪、廉毅敏新任山西省委常委 胡苏平等4人不再担任. 中國經濟網. [2016-1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6). 
  4. ^ 王建明当选山西省政协副主席. [2017-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31). 

外部連結 編輯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金道銘
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書記
2011年11月-2016年11月
繼任:
黃曉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機關職務
前任:
'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9年6月-2011年11月
繼任:
'
前任:
張建南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
2004年-2009年
繼任:
陳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