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楠(1938年10月),女,漢族,安徽太湖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家。

生平 編輯

1958年畢業於太湖中學,1963年至1966年在安徽師範大學(原合肥師範學院)函授中文專業學習。歷任安慶市圖書館古籍管理員,安慶市文化局戲劇創作研究室專業作家。1988年當選為安徽省作家協會副主席、安徽省政協常委。是中國作協第五、六屆全委會委員,第七、八、九屆名譽委員。作品獲安徽文學獎、《清明》文學獎、紅燭獎等。1988年獲安徽省勞動模範稱號,2005年被評選為當代優秀傳記文學作家。[1][2]:297

2023年3月,捐贈一百萬元在安慶師範大學設「石楠文學獎」。[3]

作品 編輯

  • 長篇小說:《真相》、《生為女人》。
  • 中篇小說集:《棄婦》、《晚晴》、《石楠女性傳記小說選》,散文集《愛之歌》、《尋芳集》。
  • 長篇傳記小說:《畫魂——潘玉良傳》、《美神——劉葦傳》、《寒柳——柳如是傳》、《一代明星舒繡文》、《從尼姑庵走上紅地毯》、《劉海粟傳》、《回望人生路——亞明的藝術之旅》、《陳圓圓——紅顏恨》、《不想說的故事》、《張恨水傳》、《海魄——楊光素傳》、《另類才女蘇雪林》。
  • 學術專集:《百年風流——藝術大師劉海粟的友情和愛情》。

參考資料 編輯

  1. ^ 会员辞典 石楠. 中國作家網. [2023-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28). 
  2. ^ 安徽師大英才錄編委會. 安徽师大英才录. 香港: 香港新世紀國際出版公司. 1995年7月. ISBN 962-547-003-4. 
  3. ^ 徽著名女作家捐款百万. 合肥晚報 (光明網). 2023-03-29 [2023-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