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宗伊 (祥符)
生平
編輯清朝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遊學畢業貢士程宗伊獲清廷給予進士出身。不久因考列優等,著以主事分部補用。[2]
清朝宣統元年(1909年)至民國二年(1913年)任甘肅法政學堂教員(知縣銜)。民國九年(1920年)出任甘肅省酒泉縣知事。[1]1921年,「據國務總理靳雲鵬呈,據護理甘肅省長陳誾咨呈,前酒泉縣知事程宗伊違法苛捐玩視功令及私製狀紙各情形,請交付懲戒等語。程宗伊著交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依法懲戒。此令。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張國淦。」[3]
甘肅省圖書館藏唐寫本《妙法蓮華經卷第六》(國家珍貴古籍名錄02442號)有程宗伊的跋,是他在1921年任酒泉縣知事時所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