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海爾·坎塔庫澤努斯 (舍丹諾奧盧)

米海爾·坎塔庫澤努斯希臘語Μιχαήλ Καντακουζηνός;1510年—1578年3月3日),暱稱舍丹諾奧盧土耳其語:「撒旦之子」),是一位奧斯曼帝國希臘裔權貴,以其大量財富和政治影響力著稱。他曾一度主導了奧斯曼帝國希臘正教米利特的事務,把持了主教和牧首的任免權,直到其於1578年失寵並遭處決為止。

背景 編輯

米海爾的出身和早年情況都不明確,儘管他帶有拜占庭帝國末期最為顯貴的王朝姓氏之一,當時富有的希臘人使用拜占庭姓氏並自稱其後裔的情況並不鮮見。[1] 曾在君士坦丁堡生活過的德國教士史蒂芬·格拉赫認為他是英國大使的兒子,不過這一看法已經遭現代學界拋棄。[2][3] 著名拜占庭學家史蒂文·朗西曼認為這一後來的坎塔庫澤努斯家族「或許是宣稱是拜占庭皇帝后裔的家族中唯一真材實料的。」[4] 另一方面,據唐納德·尼科爾:「愛國的羅馬尼亞史學家的確努力證明了拜占庭的所有皇族中,只有坎塔庫澤努斯家族是唯一一個延續至今的,但其譜系在15世紀中葉之後至少是不明確的。」[5]

生平 編輯

坎塔庫澤努斯通過成功的商業投機攫取了財富,這使得他能夠在奧斯曼帝國各省的包稅制中獲得一杯羹。他對其基督徒同胞展現的貪婪和無情也為他爭取到了「撒旦之子」的雅號。[1] 米海爾還獲得了安基亞洛斯鹽業以及君士坦丁堡關稅的壟斷權。[6][7] 此外,漁業以及對年利潤6萬達克特的對莫斯科大公國毛皮交易也由他壟斷了。[4][8] 米海爾是如此地富有,乃至於在1571年勒班陀戰役奧斯曼艦隊重創後,他一人就自費建造並配備了60艘槳帆船[1][8] 通過與索庫魯·穆罕默德帕夏和其他奧斯曼宮廷權貴的密切關係,他的權力得到了保障,而前者也能從他那裡獲利。[1]

"都主教的選舉也以同樣的方式進行。那些有錢人給帕夏和坎塔庫澤努斯幾百達克特作為禮物,然後兩者中的一個寫信給普世牧首:「把都主教的職位給這個人。」而普世牧首則一聲不吭地遵從他們的命令。
史蒂芬·格拉赫日記,由帕帕季米特里歐翻譯[9]

由此米海爾成為了奧斯曼治下君士坦丁堡最有權勢的希臘權貴。[7] 鑑於他的影響力,同時代的人稱他為「希臘民族的支柱」,彼時的德國學者馬丁·克魯修斯將他稱為「希臘人的神」,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力,米海爾在信件上使用了拜占庭皇帝的雙頭鷹鉛封。[10] 米海爾在希臘正教會米利特教職的買賣上十分活躍,從地方主教座到普世牧首宗座,甚至多瑙河一帶摩爾達維亞瓦拉幾亞公國的教職他都有插手。[6] 1565年,他撤換了受歡迎的約阿撒弗二世牧首,並擁立米特羅凡三世為牧首,此前,米海爾已經幫助此人攫取了拉里薩希俄斯的主教座。[11][12] 作為利益交換,米特羅凡每年要向米海爾支付兩千弗羅林,持續八年。而這筆錢中的一大部分都進了索庫魯帕夏的腰包。[13] 儘管一開始支持米海爾的許多謀劃,米特羅凡最終還是與他決裂,並於1572年以「與西方互通款曲」的指控遭廢黜。[1][14] 米海爾還將瓦拉幾亞公爵彼得拉下了台,他似乎由此控制了瓦拉幾亞和摩爾達維亞的收入並在哪裡實行了苛稅。

米海爾喜歡居住在幾乎全是希臘人的安基亞洛斯,[4] 他在該地建造了一座可以媲美蘇丹的宏偉宮殿,耗費了20000達克特。[1][6] 然而,他的招搖顯擺不僅讓他的希臘同胞嫉恨,也讓突厥人感到不快。當他背後的索庫魯帕夏的影響力開始減退,米海爾的敵人也趁機發動了攻勢:1576年7月,米海爾遭逮捕,其財產被沒收。但通過索庫魯的介入,他得以保住一命並被釋放。坎塔庫澤努斯之後重新獲得了其財產,但再一次被指控謀反,1578年3月3日,米海爾於其在安基亞洛斯的宮殿門前被吊死。[1][6][15]

其不計其數的絲綢、上有黃金和紅寶石以及其他珍寶的織錦或絲絨衣服、以及馬匹和其他諸多什物都被拍賣了。而拍賣會本身是如此盛大,乃至於「舍丹諾奧盧的拍賣會」成為了後世的一句諺語。[16]被拍賣的物件中,包括了坎塔庫澤努斯大量的藏書,其中有許多珍貴的手稿。這些手稿基本上都由阿索斯山各修道院為了保存史料聯手買走了。[17]

家族 編輯

米海爾有過兩段婚姻,他的第一任妻子身份不明,但米海爾與她至少育有一名女兒,並嫁到了拉利斯家族。其第二任妻子是他在老年時迎娶的,她是瓦拉幾亞公爵米爾恰的女兒。然而,她拒絕與米海爾一同前往君士坦丁堡。[18]米海爾的三個兒子,安德洛尼卡(1553年生)、季米特里奧斯(1566年生)、以及約翰(1570年生) 都比他長壽。安德洛尼卡得以挽回其父的部分財產且成為了瓦拉幾亞王公身後的造王者。1593年,安德洛尼卡推舉勇敢的米哈伊為瓦拉幾亞公爵。其兩個姐妹則嫁給了公爵的繼任者聾子史蒂芬(或者是勇者米哈伊的異母兄弟彼得以及摩爾達維亞的暴君亞倫)。[19]

引用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Finlay 1856,第188–189頁.
  2. ^ Iorga 1935,第116 n. 6頁.
  3. ^ Runciman 1985,第197 n. 2頁.
  4. ^ 4.0 4.1 4.2 Runciman 1985,第197頁.
  5. ^ Nicol 1968,第v頁.
  6. ^ 6.0 6.1 6.2 6.3 Braudel 1995,第696頁.
  7. ^ 7.0 7.1 İnalcık 1997,第211–212頁.
  8. ^ 8.0 8.1 Iorga 1935,第115頁.
  9. ^ Papademetriou 2015,第152頁.
  10. ^ Iorga 1935,第116頁.
  11. ^ Iorga 1935,第113–114, 116頁.
  12. ^ Runciman 1985,第199頁.
  13. ^ Papademetriou 2015,第156頁.
  14. ^ Runciman 1985,第199, 200頁.
  15. ^ Iorga 1935,第117頁.
  16. ^ Iorga 1935,第117–118頁.
  17. ^ Runciman 1985,第210, 389頁.
  18. ^ Iorga 1935,第115–116頁.
  19. ^ Iorga 1935,第117–120頁.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