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菲 (歌手)
羅菲(1981年8月21日—),女,原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歌唱演員、女高音歌手。自2005年到2011年長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事業一路青雲直上,張曙光落馬之後被牽扯入案,並且被審判和判刑。
羅菲 | |
---|---|
女歌手 |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 | 漢族 |
出生 | |
職業 | 歌手 |
語言 | 普通話 |
音樂類型 | 聲樂 |
活躍年代 | 2010年—2011年 |
生平
編輯2005年底,羅菲結識剛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張曙光,張曙光很喜歡羅菲。當時,張曙光的妻子和兒女早已經移民美國,張曙光自己在國內做「裸官」。[1]
2007年,張曙光為羅菲花費280萬在北京市買了房子。[2][3]2008年11月5日,張曙光邀請羅菲在山西省運城市演出。[3]2009年1月25日,羅菲在Z67次列車上慰問並且唱歌;5月2日,中國鐵路文工團在賀州大會堂演出,羅菲、肖大可、張祺龍一同上台演唱。[3]2010年,羅菲代表中國鐵路文工團參加青歌賽。[3]
為了討好張曙光和羅菲,多名商人對他們行賄。其中之一是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總裁楊建宇,2007年至2011年1月間,楊建宇在羅菲身上花費50多萬元購買名車名表,並且給羅菲安排在自己企業掛職不工作每月領工資1.6萬元人民幣。[2][3]
2011年6月13日,羅菲因涉嫌受賄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監視居住。2011年6月24日,羅菲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2012年1月,羅菲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2013年8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羅菲提起公訴。此後,檢方將羅菲的罪名由受賄罪變更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2013年11月7日,羅菲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羅菲犯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改變了檢察院指控的罪名,認定羅菲構成受賄罪,於2014年12月2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羅菲即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4]宣判後,羅菲不服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5年4月20日,北京高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5]
2017年9月13日,羅菲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18年7月5日止。[6]
作品
編輯- 《我們就是中國》
- 《中國頌》
參考文獻
編輯- ^ 张曙光情妇涉犯罪已立案 曾是文工团歌手. 新浪. 2014-10-18 [2014-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5).
- ^ 2.0 2.1 张曙光曾花280万在北京为33岁女演员罗菲买房. 鳳凰網. 2014-10-18 [2014-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1).
- ^ 3.0 3.1 3.2 3.3 3.4 张曙光曾花280万在北京为其33岁女演员情妇买房. 網易. 2014-10-18 [2014-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0).
- ^ 张曙光情妇罗菲受贿198万余元被判5年 系女高音歌手,凤凰网,2014-12-02. [2014-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02).
- ^ 铁道部贪官张曙光情妇因受贿罪终审获刑五年. 北京青年報. 2015-07-01 [2015-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张曙光情妇罗菲获减刑八个月,曾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2023-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