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28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28號決議聯合國安理會2010年6月7日一致通過的一項決議。在回顧此前的825 (1993)、1540 (2004)、1695 (2006)、1718 (2006)、1874 (2009)以及1887 (2009)號決議中關於朝鮮核問題的內容後,安理會決定將監督對朝鮮制裁的專家小組的任務期限延長至2011年6月12日。[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928號決議
日期2010年6月7日
會議6333
編號S/RES/1928(文件
主題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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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一致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在該決議中,聯合國安理會認定核生化武器的擴散和運載對世界的和平與安全造成威脅。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安理會決定延長2009年第1874號決議第26段所設的對朝鮮制裁專家小組的任務期限,以監督自從2009年朝鮮地下核試驗以來對朝鮮新增制裁的力度。決議請求專家小組最晚於2010年11月12日向安理會提交一份報告,並在新規定的任務期限結束前30天提交另一份報告,闡述專家小組的結論與建議。[2]

最後,該決議敦促所有國家、聯合國有關機構以及其他各方與2006年1718號決議中所設的對朝鮮制裁委員會和專家小組充分合作,並提供各自對1718號決議和1874號決議中制裁等措施的執行情況。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Security Council extends mandate of expert panel monitoring sanctions against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 until 12 June 2011. 聯合國. 2010-06-07 [2017-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26) (英語). 
  2. ^ Security Council extends mandate of UN body dealing with DPR Korea sanctions. UN News Centre. 2010-06-07 [2017-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26)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