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吾郡,中國南北朝時設置的郡。
北周滅北齊後,設置蒲吾郡,治所在靈壽縣(今河北省靈壽縣),下轄靈壽縣、蒲吾縣(今平山縣東南)、行唐縣(今行唐縣)。屬於恆州。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蒲吾郡,靈壽縣、蒲吾縣、行唐縣直轄於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