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彥敏(1961年—2016年9月19日)女,廣東廣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學家[1][2]。曾任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蔡彥敏
性別
出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廣州
逝世2016年9月19日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職業法學學者
學歷
    •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學士(1983)
    •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碩士(1986)
    • 西南政法大學 法學博士(2000)

生平 編輯

蔡彥敏1979年至1986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先後攻讀本科、碩士研究生,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4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6年7月來到中山大學法學院參加工作,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法律學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先後兼任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省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廣東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委員,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廣東省 " 雙百 " 活動法治宣講專家等職務。曾為美國富布萊特項目訪問學者,耶魯大學世界研究員項目研究員,紐約大學高級訪問學者。曾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資助優秀青年教師基金、中山大學黃桂清獎勵金、中山大學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等。[1][2]

2016年9月19日,蔡彥敏在廣州自殺墜樓身亡,享年55歲。[1][2]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