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登瀛(1503年—?),字預甫,應天府江寧縣人,陝西蘭州儀衛司校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登瀛

大明南陽府知府
籍貫 應天府江寧縣
陝西蘭州儀衛司校籍
出生 弘治十六年(1503年)三月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杜氏,繼娶鄭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陝西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三百一名,登第二甲第二十五名進士[1][2]。授戶部主事,二十年六月賑濟順天、永平二府[3]。官至河南南陽府知府。

家族 編輯

曾祖許友;祖父許錦;父許懋,母邵氏。慈侍下[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九》:嘉靖二十年六月庚申,以順天府所屬州縣災傷,詔免稅糧有差,仍發太倉銀二萬兩、通倉米二萬石,及州縣等預備倉糧銀,相兼賑濟;復出太倉米一萬石,減值發糴,以平米價。又以永平大飢,發太倉庫銀六千兩、通倉米六千石賑之。 上以二府歲災,憂念不已,復遣戶部主事許登瀛往會巡按御史議處,務體朝廷德意,弘濟民艱,如或虛應故事,責有所歸。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孫哲
明朝南陽府知府
嘉靖年
繼任:
高崶
前任:
張裕
明朝襄陽府知府
嘉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
繼任:
尹一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