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適足要求

資本適足要求(或資本要求)是金融監管機構規定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必須擁有的資本數額。它規範了銀行或存款機構如何處理資本。資產及資本的分類高度標準化,並按此計算其風險加權值。國際清算銀行下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1988年公布巴塞爾資本協定,對全球銀行的資本要求作出規範,其後雖然公布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但對資本的界定並沒有改動。

資本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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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資本協定將銀行的資本分為兩級:

第一級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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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資本在兩者中較為重要,主要由股東權益組成。 這是銀行最初出售股份所得的資本,再加上保留盈利,減去累計虧損。簡而言之,若股東最初貢獻了100元購買股票,而銀行自此每年錄得10元利潤,不派息亦無虧損,則10年後銀行的第一級資本為200

第二級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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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資本協定將第二級資本分類為不公開儲備、重估儲備、一般呆壞賬準備金、混合資本工具、有期後償債項。

不公開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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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開儲備並不常見,是銀行沒有公開的盈利,大部分監部機構不容許這類儲備,因為公司狀況將變得不透明。

重估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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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銀行的資產被重新估值,增加的價值會計算為資本。例如,銀行在多年前買入總部大樓,現時重新估值,增加的價值會被視為資本。

一般呆壞賬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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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IFRS的會計準則,一般呆壞賬準備金是為未來可能的損失作準備,由於並未實現,監管機構一般視為資本。

混合資本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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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資本工具同時具有債項和股東權益的特徵。若相關工具會錄得帳面虧損但不致於觸發銀行清盤,此等資本工具也計算為資本。

有期後償債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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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後償債項是在一段指定時間內不可贖回的債項,償還的優先次序後於普通銀行存款。

常見資本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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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級資本比率 = 第一級資本 / 風險加權資產
  • 總資本比率(第一加第二級)= 總資本(第一加第二級) / 風險加權資產
  • 槓桿比率 = 第一級資本 / 平均總綜合資產
  • 普通股股東權益比率 = 普通股股東權益 / 資產負債表的總資產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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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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