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琛(?—?),字僧貴隴西郡狄道縣(今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人,北魏官員。

生平 編輯

辛琛的祖父辛敬宗、父親辛樹寶都曾任代郡太守[1][2]。辛琛從小成為孤兒,曾經到友人家中,見到友人的父母兄弟都健在沒有疾病,哭了很久。辛琛以奉朝請起家官,轉任滎陽郡郡丞。太守元麗因為任性發酒瘋,辛琛經常勸諫。元麗後來喝醉酒,總是命令關上閣樓,說:「別讓郡丞進來。」太和十九年(495年),魏孝文帝元宏南征,元麗也隨同出征,魏孝文帝詔令辛琛說:「把滎陽郡內的事情委託給你,你可以像太守一樣。」[3]景明年間,辛琛出任伏波將軍、濟州輔國府長史,轉任奉車都尉,出任揚州征南府長史。揚州刺史李崇經營了很多產業,辛琛總是勸告制止,李崇不聽,於是雙方互相彈劾糾舉,皇帝詔令兩人免於追究。辛琛後加號龍驤將軍,兼任南梁郡太守。李崇為此置辦酒宴,對辛琛說:「辛長史以後肯定會任刺史,只是不知道什麼人做你的佐丞。」辛琛回答說:「如果真的出任刺史,能夠得到一個正直規矩的長史,早晚聽到自己的過失,是我的願望。」李崇露出慚愧的臉色[4][5]。辛琛在揚州征南府長史任內去世,他寬厚儒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怒不形於色,做官奉公守法,所在之處都得到稱讚[6]

家庭 編輯

兒子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雄族祖琛。琛字僧貴。祖敬宗,父樹寶,並代郡太守。
  2. ^ 《魏書校勘記·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五·四》:父敬宗 北史卷五0辛雄傳附辛琛作「祖敬宗,父樹寶」。按元和姓纂輯本卷三辛氏稱「敬宗曾孫術」,術即琛子,又唐書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也是敬宗、樹寶、琛分列三代,當是此傳脫去「樹寶」,「父敬宗」亦當作「祖敬宗」。
  3.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母無恙,垂涕久之。釋褐奉朝請、滎陽郡丞。太守元麗性頗使酒,琛每諫之。麗後醉,輒令閉閣,曰:「勿使丞入也。」孝文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
  4.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景明中,為揚州征南府長史。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諫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後加龍驤將軍、南梁太守。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崇有慚色。卒於官。
  5. ^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六》:以中護軍李崇為征南將軍、揚州刺史。崇多事產業。征南長史狄道辛琛屢諫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崇有慚色。
  6. ^ 《魏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五》:雄族祖琛,字僧貴。父敬宗,延興中代郡太守。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母兄弟悉無恙,垂涕久之。釋褐奉朝請,滎陽郡丞。太守元麗性頗使酒,琛每諫之。麗後醉,輒令閉閣,曰:「勿使丞入也。」高祖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景明中,為伏波將軍、濟州輔國府長史。轉奉車都尉,出為揚州征南府長史。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諍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後加龍驤將軍,帶南梁太守。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崇有慚色。卒於官。琛寬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慍不形於色,當官奉法,在所有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