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寰(1474年—1526年),字伯宇,一作伯輿,號孔江,湖廣黃州府黃梅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邢寰
大明南昌府知府
籍貫湖廣黃州府黃梅縣
字號字伯宇,一作伯輿
出生成化十年(1474年)九月初四日
逝世嘉靖五年(1526年)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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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一,由國子生中式戊午科(1498年)湖廣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年三十五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1][2]。四年閏九月授南京刑科給事中,十一年十月升兵科右,十三年三月升工科左,八月累遷禮科都給事中,累有疏諫,有直聲。嘉靖初謫廣德州判官,升太平府同知,嘉靖四年(1525年)官至江西南昌府知府,五年卒於官[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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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邢仕聰。祖父邢暹,贈文林郎、長洲縣知縣。父邢纓,監察御史。母李氏,封孺人;繼母操氏。具慶下。弟完、寀、寵[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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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黃梅縣志》:邢寰分省人物考字伯宇,黃梅人。正徳戊辰進士,上弭盜議稱㫖,超擢刑科給事中,尋轉禮科都給事,以犯顔諫諍為已任,上頷之呼曰酸子。禁中有所為,輙問近侍曰:邢酸子得無知乎?時車駕將逺狩,寰拜伏闕下遮阻,乃從厚載門出。以忤中貴謫廣徳州判官,調太平郡貳,升南昌知府。恤殣興賢,剔蠧振滯,卒於官。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官銜
前任:
方仕
明朝南昌府知府
1525年—1526年
繼任:
東漢
(陝西華州人)
(弘治戊午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