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球,是由歐洲足球協會在2002年引入,於2003年2月開始實施。其中以2004年舉行的歐洲足球錦標賽最受注目。後來在2004年2月被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 (IFAB)廢除。銀球規則與金球規則同樣並非強制性規則,比賽組織者可以選擇在加時賽中是採用金球或銀球。

定義

編輯

在雙方常規比賽結束後,仍未能分出勝負,就會進入加時賽上半場,在進入加時賽前會有15分鐘的中場休息。如果一方攻入一球,比賽不會像金球那樣結束球賽,而是會繼續進行到加時賽的第15分鐘。如果對方在這個時間內入球扳平,那麼比賽會進入加時賽的下半時。如果對方將比分反超前,那麼比賽也會結束。在加時賽的下半場,將採用同樣的規則。如果雙方依然戰平,那麼兩隊將採用互射十二碼決定勝負。

銀球與金球的區別在,金球是其中一隊在加時賽內進球(黃金入球)就立即勝出,而銀球則要待至半場完結為止。

被廢除

編輯

史上在重大比賽中,銀球制並未在世界盃賽場上實行過。2004年2月,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宣佈該年歐洲足球錦標賽後同時廢止「金球制」和「銀球制」,讓加時賽制回歸。

相關條目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