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在盛產銅鐵的地方各州、縣普遍設置鑄錢監,以××監為名,役使工匠開鑿礦山,鼓冶鑄錢。宋神宗熙寧六年詔:「京西、淮南、兩浙、江西、荊湖六路各置一鑄錢監,江南、荊湖南路以十五萬緡,餘以十萬緡為額。」 即此類。鑄錢監為少府監屬官,亦領於諸路監司。南宋,置提領諸路鑄錢司代替少府監統領諸州鑄錢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