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寶華
陽寶華(1947年9月—),湖南衡山人。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中央黨校碩士學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曾任湖南省衡陽市化工局黨委書記、局長;衡陽市委常委、副市長;益陽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益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岳陽市委書記;長沙市委書記[1];湖南省省長助理。
2003年1月起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副主席,2011年1月辭職[2]。2013年10月,湖南省委公布,中央組織部同意陽寶華退休,免去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職務。
2014年5月27日,他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紀委調查。同年7月15日,涉受賄、通姦被中紀委開除黨籍。[3]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湖南落馬的第二名省部級高官,第一位是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童名謙。
2015年7月14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陽寶華受賄案[4]。2015年11月3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開庭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陽寶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陽寶華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5]。
參考文獻
編輯- ^ 存档副本. [2011-1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2).
- ^ http://www.hn.dangjiancn.com/display/1346[永久失效連結]
- ^ 湖南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受贿通奸被开除党籍.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4年7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5).
- ^ 湖南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今受审 与他人通奸. 中國新聞網. 2015-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4).
- ^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案一审获刑11年. 中國經濟網. 2015-1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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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光榮 |
中國共產黨長沙市委員會書記 1998年2月-1999年10月 |
繼任: 張雲川 |
前任: 羅桂求 |
中國共產黨岳陽市委員會書記 1995年4月-1998年1月 |
繼任: 張昌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地改市後首任 |
益陽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4年12月-1995年4月 |
繼任: 李 江 |
前任: 孫振華 |
益陽地區行政公署專員 1991年11月-1994年2月 |
機構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