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 (漢朝)
生平
編輯漢安帝永初年間辟司徒府,為廷尉屬官廷尉正。因為明習法律,經司徒劉愷推薦擢拜尚書,使居三公曹,主知斷獄。修改當朝法律,刪除比《甫刑》苛刻的條文,簡化繁瑣程序,於漢法頗多建樹。承父志整理成23條,題為《決事比》,奏准施行,清除論罪無據的弊端。又奏請廢除蠶室刑,解除貪官污吏三代不得為官的禁令,建議從輕處罰精神病人誤傷人命的犯罪。都被採納。安帝親政,宦官江京、李閏等秉權。陳忠在位盡職,施政周密,敢於糾舉違法,不避權貴。陳忠作《清盜源疏》,其中提到「堤潰蟻孔,氣泄針芒」。後歷官尚書僕射、尚書令,延光三年(124年)轉任司隸校尉,次年,任江夏郡太守,又被留下擔任尚書令,得病而卒。
參考文獻
編輯- 《後漢書·卷四十六 郭陳列傳第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