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均(1858年—1910年),浙江會稽(今紹興)人。字杏南。清朝政治人物。

陶大均
個人資料
杏南
出生1858年 (1858)
逝世1910年(51—52歲)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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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入同文館學習日語。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再次赴日,與盧永銘一起作為日語翻譯輔助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1]。此後,陶大均曾任同文館東文教習,後進入李鴻章幕府,在天津直隸總督署任職。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李鴻章被任命為兩廣總督,陶大均遂赴京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1902年隨戶部右侍郎那桐赴日本,為杉山彬被殺事件向日致歉。光緒三十年(1904年),由道員借補商部會計司郎中,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授奉天驛巡道。1907年,任奉天交涉使。宣統元年(1909年)六月任外務部左丞署奉天交涉使。越一月,授江西按察使,不久病死[2]

曾祖父陶雨生歷任廣東羅定州州判,高要縣、鶴山縣等知縣;祖父陶春甫曾任廣西賀縣知縣;父親陶久芳為福建補用通判。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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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盛平主編. 中国近现代人名大辞典. 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1989.04: 604. ISBN 7-80035-227-7. 
  2. ^ 王寶平主編. 中日文化交流史研究.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8.02: 106–109. ISBN 978-7-5326-24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