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四明,號孝泉山東濟南府利津縣仁義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天性至孝,為諸生貧甚,爨下恆日不舉火,公菽水承歡,怡如也。手書不釋卷,登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進士。初授保定府清苑縣知縣,貞介寡合,加意惠民,絶勾攝之使,減廚傳之供,坐是不得志於上官,求改雲間(松江府)司授。敦名節,課經藝,學有義租數百石,按籍悉散諸貧生,毫不為染。忽聞親恙,即棄官乞歸。上司與人士堅留之,弗得,為擬終養例得允。親沒,後補應天府教授,遷國子博士,擢戶部主事,三十七年己酉監兌蘇松。蘇松有貯存未解銀四十餘萬兩,例充使者私囊,公悉摘疏其弊,歸諸公帑。晉郎中,四十年出任吉安府知府[1]。與諸生講論文義,獎拔後進。會值大計,公舉天下清廉第一,立應超擢,而公復移疾以歸。居里中,杜門不謁有司。山必徒步,或乘一驢,攜一蒼頭自隨,鄉人遇之,不知其為仕宦也。至邑有大利害,必力白當道,得請乃已。後報推河南提學副使,而公已卒,未究其用,人咸悼之。公善相人,慎許可,初有子女數人,求親者概弗應,顯貴者或頷之,公曰:結姻須質直如吾友濟川者乃可耳。濟川蓋憲副魏公裔孫也,以方正重於時,因為子委禽焉。既而魏君生子彌月,公一見奇之,曰:他日必為偉器。復以女妻之,乃公子夭而女甫結褵,亦亡魏子冒,繼登科甲,人固推公之先識,而天之報施抑何爽哉。迄今稱先達清白吏,必以公為首云[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萬曆四十年七月壬寅,升戶部郎中顧四明為江西吉安府知府。
  2. ^ 《利津縣誌》
官銜
前任:
梁沛
廣東靈山選貢
明朝清苑縣知縣
萬曆二十五年任
繼任:
張五典
前任:
吳士奇
明朝吉安府知府
萬曆四十年任
繼任:
項維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