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Eigenschaften/30-degree rule

30度角和人類的雙眼的關係。

30度角原則是一個基本的電影剪輯原則,規定攝像機在拍攝同一主題的連續鏡頭之間至少要移動30度角。如果鏡頭移動小於30度角,鏡頭之間的轉換就會像跳接,可以吸引觀眾的注意,把他們從故事中拉出來。觀眾可能因此更關注電影技術而不是電影的敘事本身。

攝像機拍攝角度的30度角改變使得兩個連續的鏡頭不同,從而使其看起來不像跳切,並且攝像機應該遵循180度角原則移動並停留在目標的一側。考慮到30度角原則,每當你在軸上做出一個動作時,鏡頭都要改變至少20毫米的距離。按照這個原則,攝像機應參照前面的拍攝距離移近或遠離20毫米,由於這個原因,30度角原則通常被稱為「20毫米/30度規則」。軸向切結合了了20毫米這個想法,在不在軸上移動的情況下使攝像機或靠近或遠離拍攝對象移動。這種類型的編輯不遵循30度規則而是故意打破它來達到特定的效果。電影製作人有時會打破傳統的電影技術規則從而達到特定的效果。

傳奇的法國電影製作人喬治·梅里愛是黑白默片製做人,在30度角原則還未出現的時候製作電影。喬治·梅里愛對相似的片段的剪輯啟發了後人注意這個角度的規則。當梅里愛製作了著名的月球旅行記(1902),他把同一幀的影片以同樣的角度剪輯在一起,在鏡頭之間改變了場景,使它看起來沒有剪切痕跡。這是世界上第一次嘗試用跳接來製造特效。

正如蒂莫西·克里甘和帕特里夏·懷特《電影中的經驗》中的建議,「這個規則旨在通過截然不同的動作畫面來突顯剪輯的動機。兩個相距不到30度的鏡頭間的轉換可能是不必要或者不連續的——簡而言之,是可見的。」有些情況下,跳線是用來表示時間的流逝,或者是用來表現美學風格的,但一般來說,電影製片人會儘量避免這樣做。

30度角原則是一個特例,它表明如果兩個鏡頭在角度和距離上如此相近,那麼切割是不和諧的,剪輯也變得似乎毫無理由。編劇沃爾特·默奇(Walter Murch)在他的書《眨眼的眼睛》(In The Blink of an Eye)中寫道:

「我們很難接受那些既不微妙也不完全的位移:例如,把一個完整的全身主鏡頭與一個稍微收緊的鏡頭剪輯在一起,這就把演員從腳踝處框起來。在這個例子中,新鏡頭的改變足以表明某些東西已經發生了變化,但還不足以讓我們重新評估它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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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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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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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度角規則」,一篇文章解釋深度30度角規則(從各種電影展示的例子和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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