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14年11月14日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澳大利亞授勳制度中的最高榮譽,用於取代發放給澳大利亞人的維多利亞十字勳章。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旨在獎勵「面對敵人時,敢於做出最英勇的行動、或是表現出卓越的勇氣和自我犧牲精神,或是最徹底忠於職守的人」。1991年1月15日,澳大利亞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簽署制誥,詔准創設澳大利亞的維多利亞十字勳章。作為澳大利亞人的最高榮譽,其優先級別高於澳大利亞授勳制度中原有的任何勳章、獎章和其它嘉獎。這一勳章的授予人選由澳大利亞國防部長決定,既可以是澳大利亞軍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士。獲得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的人可以在自己的名字後面加上勛銜簡稱VC。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由國防部長推薦獲得人選,君主批准,再經澳大利亞總督授予。2009年1月16日,馬克·唐納森成為這一勳章的首位得主,他因在阿富汗烏魯茲甘省冒着強大火力營救聯軍部隊翻譯而獲此褒獎。>>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