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4年1月15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其下轄的各城市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再經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確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批准後,可以與國外城市建立友好合作關係。截至2023年12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其下轄各地、縣級行政區已與16個國家建立51對友好城市。其中,亞洲有10個國家、39對友好城市;北美洲有2個國家、3對友好城市;歐洲有3個國家、9對友好城市;大洋洲有1個國家、1對友好城市。自治區級友好城市有9對,地級友好城市有29對,縣級友好城市有13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