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百度百科對維基百科的侵權/列表

由Wzl19371在話題重定向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數據好久沒更新了啊 編輯

不知道是怎麼統計的,反正數據有點舊了。 --一把水果刀留言2020年4月19日 (日) 08:00 (UTC)回覆

哎,百度很無恥 編輯

恩。我是豆瓣觀光團的沙發。估計列表還不止這麼一點。Electronixtar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3:39 (UTC)回覆

豆瓣觀光團的板凳,笑百度無恥,笑維基太酸。 飛劍魚·flyfish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6:32 (UTC)回覆

誰叫維基是百科全書呢,出名的事情就可以上條目了,百度賺到,維基免費幫百度打廣告 --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8:44 (UTC)回覆

建議把抄襲中發現維基百科源代碼的條目作一個分類 編輯

--210.87.254.40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02:30 (UTC)回覆

建議按照抄襲時間對條目進行排序 編輯

這樣也可以減少過長段落吧。 --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10:41 (UTC)回覆

建議開一個Ambox模板 編輯

說明哪些條目被百度百科抄襲,並附上該版本的連結,掛模板還可以自動分類,就不需要花時間整理這個計畫頁面。—Hkhk59333(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0:07 (UTC)回覆

什麼叫做抄襲 編輯

抄襲是有版權的東西被拷走了才叫抄襲

wikipedia有版權麼?有。什麼版權?copyleft版權。有什麼侵權的嫌疑都是無稽之談。當然我更希望百度百科能別那麼五毛。或者乾脆全世界就一個wikipedia,所有人都來這裡幫忙最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w2005對話貢獻)於2010年6月1日 (二) 16:10加入。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6月2日 (三) 00:02 (UTC)回覆

好的,謝謝指明Gw2005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02:30 (UTC)回覆

我們談談GFDL和CC協議吧.GFDL協議下的文檔可以不註明出處引用,修改甚至用作商業用途,但GFDL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衍生品也必須遵循GFDL協議,也即滿足上述要求;CC協議我不是很了解,但我記得其嚴格要求指明出處.就CC來說,baidu違反協議是顯而易見的;就GFDL來說,baidu引用也就算了,竟要求二度引用時要註明原出處為"baidu百科".而且baidu百科條目頁面下都有標註"©"符號(這就是Copyright符號,諷刺性地與其宣稱適用的CC協議相牴觸).違反協議甚至"自加"版權也是很嚴重的完全稱得上侵犯版權的行為.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04:32 (UTC)回覆

我們的作品他幾乎都抄,要抄也抄好一點,身為被害者本人深感不爽!ltdccba---留言--貢獻 2012年7月4日 (三) 03:21 (UTC)回覆

條目過長 編輯

條目過長了,瀏覽器資源消耗大,能不能改成「翻頁式」的,降低CPU占用率。--Yangzhezhen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4:46 (UTC) 我正在考慮。不過需要大量的重複工作。不要太浪費那些精英們的時間--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1日 (一) 10:05 (UTC)回覆

冒個泡,現在百科侵權案正在風口浪尖上,這個頁面還沒換成翻頁式啊,你們的CPU都是酷睿級別的???--Yangzhezhen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1:16 (UTC)回覆

的確,看起來卡住卡住的,找些不太忙的維基人改下會好好多。--ER145545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1:59 (UTC)回覆

抄襲 -> 不正當使用 編輯

維基百科的許可協議是允許某種「抄襲」(複製、傳播)的,只是抄了之後必須遵守一些要求。因此個人覺得「不正當使用」這個措辭應該更準確一些。--Patvoiiage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1:55 (UTC)回覆

這筆帳算誰頭上… 編輯

從互助客棧相關討論過來的,覺得發這裡更合適:

都說是百度無恥……但就我觀察全是百度的用戶在複製粘貼,並非百度自己花錢僱人來抄。還有,維基內容是允許依照版權要求複製使用,甚至維基自己也提供數據庫供下載。要是百度想整個拷貝完全不用這麼費事(大批用戶在那裡複製粘貼,又僱傭一批審核員點鼠標),一個人花些時間就可以完成。 而且百度百科也有個舉報帖吧,天天都有舉報侵權錯誤的在刷屏,這舉報也並非擺設……

這麼看來,公司用戶的行為能否等同公司的行為?類比顧客能否等同商店經營者…… 那麼問題的關鍵在於?上百度與上維基的不是一類人,百度用戶就是特別地比維基用戶無恥?這個不對。 那麼是侵權處理?維基經常也有侵權內容出現,但很快就會有維基人來解決;而百度解決不力,或者其策略本來就漠視版權?……好像也沒說到點上。

實際突破口應當放在版權問題上,畢竟維基內容是允許「依照版權要求」複製——關鍵在於那個「©Baidu」標記——即百度百科的版權作法是不合維基要求的。單指責複製行為實際上等同於指責使用百度百科又不重視版權的那部分中國網民,這樣無的放矢沒有意義。--林卯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07:24 (UTC)回覆

剛創建的條目被抄襲 編輯

我剛創建的條目被抄襲了,這百度百科真是夠無恥的!--NEW11AU (留言) 2011年9月13日 (二) 14:07 (UTC)回覆

(:)回應,某百度百科使用者很負責,除了版權相關的東西,連category都複製過來了--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9月17日 (六) 11:07 (UTC)回覆

角動量 編輯

角動量也抄了

對百度的抄襲深感不爽! 編輯

抄襲就已經難說了,要抄也不抄好一點,還抄過時的,比如:華航,隨便複製+貼上,連官網的表格也不放過, 可見百度的編者文化品質多低啊(本來就沒有吧..),很令本人敬佩,太佩服了,下面有請路過的人發表一下自己的想法。ltdccba---留言--貢獻 2012年8月16日 (四) 21:24 (UTC)回覆

百度的文章超過九成都是抄出來的,但百度是「嚴正聲明版權問題早在2006年就解決了」,死豬不怕開水燙,沒辦法的。要是怨念實在太重,截圖比較發到各個論壇做宣傳吧,有圖有真相,揭百度醜行....—Snorri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22:00 (UTC)回覆
百度百科的抄襲行為令維基人感到很無奈……--Lanwi1(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10:41 (UTC)回覆
他來抄就算了,連兩岸的詞彙也沒轉,如:航廈(台灣用)、航站樓(大陸用),他直接寫航廈上去,原封不動的寫上,請參考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百毒和維基的版本,有差別?百度的用戶真的有讀過書?連最基本的道德觀念都沒有?在下佩服的想去北京拆他的伺服器(服務器),百度不配有伺服器用,以後都重定向到我們維基好了!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17日 (五) 14:49 (UTC)回覆

抄襲 編輯

受不了了!!!!可以請編輯百度百科的那些人不要抄襲嗎??!!!!花了很多時間編輯找資料翻譯文字創建的條目.......憑甚麼百度百科可以全抄襲....又為什麼維基放上一段與百度相同的文字就會被冠上侵權.......到底甚麼時候可以解決這個的問題,一點也不公平.......!!!!看到自己的辛苦結晶被莫名其妙的沒有任何註記來源就出現在百度裡......真的很不高興!!!!!!

我剛才有去跟他們報怨......成功率0.000000000000000001%.....先試試看吧!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6日 (日) 16:45 (UTC)回覆

百度........好像不別查小(置之不理)..太可惡了....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8日 (二) 06:01 (UTC)回覆

不可能成功的好不好,你覺得他們會承認嗎?他們連趙譚雄(抄襲聖魔之血的人渣)的作品介紹都正大光明放在百度百科上,我叫他們撤他們審核我不通過,對岸就是一個鼓吹複製貼上(連原創的東西都是,頂多用取代功能換個名字,有些連名字都懶得換了)的國度嘛,他們還會定期更新呢,上回我剛剛在獵人的念能力條目加了東西,改天去百度看馬上也加上去了。

呵呵呵,路過。—Snorri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0:37 (UTC)回覆

我該如何確認和添加一個侵權條目? 編輯

例如 江南style --Cat (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21:11 (UTC)回覆

按照模板裡面填寫就可以了。需要的是被侵權的維基版本的版本號(在條目歷史裡面)。—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6日 (五) 22:40 (UTC)回覆

建議一般條目以漢語拼音拆分 編輯

一般條目已經超過一千了,單獨放在一個頁面中閱讀起來很不方便,建議以漢語拼音為頁面拆分。--Mr Meiji留言2013年7月7日 (日) 06:37 (UTC)Mr Meiji回覆

幫我一個忙! 編輯

百度〝雪橇犬〞首段似乎是抄唯基的,幫忙查一下可以嗎?


Wolffy chan留言2013年8月24日 (六) 02:18 (UTC)回覆

編輯列表累倒想哭 編輯

好Q累啊,好像幾小時沒了吧~~~ 想哭啊。。。 。゚(゚´Д`゚)゚。 ——だ*ぜ留言2017年7月14日 (五) 08:08‎ (UTC)回覆

辛苦了--使用者:AR討論頁2018年2月13日 (二) 03:24 (UTC)回覆

怎麼也列不完 編輯

隨便看都有沒在列表內的。--使用者:AR討論頁2018年2月13日 (二) 03:24 (UTC)回覆

重定向 編輯

目前子頁面內容較少,況且所有內容都和主頁面(Wikipedia:百度百科對維基百科的侵權)重複,建議重定向到主頁面。--Wzl19371留言2021年9月6日 (一) 16: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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