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是1905年由德國設計,日本帝國購買作為日本陸軍的標準野戰重型榴彈炮。當時為明治天皇38 年,故命名為三八式名稱。 [1]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
服役記錄
服役期間1905–1945
使用方 日本陸軍  芬蘭
參與戰爭/衝突第一次世界大戰
抗日戰爭
諾門罕戰役
二戰
生產歷史
研發者克虜伯
研發日期c.1905
生產商大阪砲兵工廠
基本規格
槍管長度1.64米(5英尺5英寸) L/11

炮彈35.9公斤(79 磅 2 oz)
後座力液壓-彈簧
槍口初速290 m/s (951 ft/s)
最大射程7,200米(7,900 yd)

歷史與發展

編輯

由於日本海軍的優先地位,日本陸軍在新的地面武器設計以及建造所需的原材料(鋼)方面處於劣後地位。因此,如同美國第一批坦克部隊購買自法國雷諾坦克(1917 型)一樣,日本陸軍參謀本部的規劃人員發現有必要購買火炮,並向德國克虜伯採購初代型號,從1911年開始由大阪砲兵工廠許可生產[2]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已經過時,用4 式 15公分榴彈炮取代。然而,它仍然在野戰重炮團中繼續使用。 [3]

設計

編輯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採用當時傳統設計,在炮盾上配備乘員座椅和堅固的彈匣尾梁。有一個液壓彈簧後坐系統、間斷螺旋式後膛閉鎖和 1/16 英寸厚炮盾。 [3]設計由八匹馬牽引,但在實踐中重量問題很大。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的改進型能夠發射高爆彈破片彈燃燒彈煙霧彈、照明彈和毒氣彈。 [4]

也被安裝在97 型中戰車底盤上,作為4 型自走炮[5]

戰鬥記錄

編輯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在抗日戰爭蘇日邊境戰爭和早期太平洋戰爭的戰區中廣泛使用。 [6]抗戰初期,中國軍隊極度缺乏重型火炮,因此使用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取得了一些成功。1942年退出前線服役。然而,作為4型自走炮,部署在菲律賓的呂宋島和其他島嶼上,並在1944年的菲律賓海戰中用於對抗美軍。其他被保留在日本本土,以應對預計的盟軍入侵[7] 

中國使用

編輯

1925年瀋陽兵工廠仿造150×12榴彈炮:

  • 炮身長:1800mm
  • 行列全重:1850公斤
  • 彈種:榴彈、破甲彈,分一、二、三號裝藥
  • 初速:對應一、二、三號裝藥分別為275、200、150米/秒
  • 最大射程5900米
  • 運動方式:六馬挽曳

參考文獻

編輯
  1. ^ War Department Special Series No 25 Japanese Field Artillery October 1944
  2. ^ Meyer, The Rise and Fall of Imperial Japan, p. 97.
  3. ^ 3.0 3.1 US Department of War. TM 30-480, Handbook on Japanese Military Forces
  4. ^ Bishop. The Encyclopedia of Weapons of World War II
  5. ^ Zaloga, Japanese Tanks 1939-45, p. 20.
  6. ^ Chant, Artillery of World War II
  7. ^ Finnish Artillery pieces in the Winter War, guns with recoil system, part 2. winterwar.com. [2021-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4).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