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 (財政)
歷史
編輯三司理財起源於唐代,三司衍生自唐代的戶部;其中度支司最早分化,在唐天寶年間就已經獨立,唐代後期更是成為財政的主導部門;而鹽鐵轉運則是安史之亂以後第五琦、劉晏建立食鹽專賣制度後的產物;戶部司則起源於貞元年間的判戶部;唐貞元二年(807年),上述部門最終成為相互獨立的財政部門,同屬於宰相下屬。唐代的三司尚不是統一的理財機構,名義上歸屬宰相,實際上沒有統一領導人,唐朝滅亡之後後梁甚至進一步分割部門職權,直到後唐孔謙出任租庸使,統領三司等部獨攬財政大權,後唐明帝誅殺孔謙廢止租庸使,設置三司使主判三司,三司由此成為統一的財政部門,後來的五代王朝都繼承了這一制度。宋朝沿襲自五代,雖然三司有分有合,但最終發展為穩定的統一機構。宋太宗曾經嘗試拆分三司,然而由於部門間協調失恰,至宋真宗再度統一三司。[1]:1-25
熙寧變法中,王安石設置制置三司條例司試圖接管三司權力[2]。
元豐改制後廢止。
機構
編輯三司規模龐大,最高領導者是三司使,下分三司、三部、二十四案;三司內部有設置諸子司,有都磨堪司、都主轄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憑由司、開拆司、發放司、勾鑿司、催驅司、受事司等等部門,還有衙司管轄官、勾當公事官、勾當諸司、馬步軍糧料院官等等職官,乃至於另有河渠司專門負責疏浚汴河和黃河——三司職權極其廣泛,總理國家財政,下至百姓賦稅徭役、上至國家賞賜祭祀,包攬官員薪水、軍費開支、水利修建等等不一而足,由此成為宋代政府財政開支最高的部門,也是宋代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1]:1-25[3]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黃純艷. 宋代财政史. 昆明: 雲南大學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482-1625-4.
- ^ 姜錫東; 賈明傑;. 北宋三司分庭抗礼对王安石变法及宋代官制变革的影响. 蘭台世界. 2015, (9) [2021-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0).
- ^ 魏瑩瑩. 宋代三司制度研究15年(2000--2015)述评. 決策與信息. 201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