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舊址

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舊址又稱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閱文處)舊址,是1930年至1931年6月期間的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閱文(閱批文件)場所,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開會地點,是一棟二層磚木結構的石庫門房子,建築面積263平方米,位於中華民國上海市戈登路1141號(現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靜安區江寧路673弄10號)。該房屋首先被中共中央秘書處文書科科長張唯一租下作為辦公場所,辦公文件也存放於此。1931年初,中央秘書處工作人員張紀恩繼續租下該房屋並擔任閱文處主任[1],其妻張越霞則住在樓下[2]

1931年4月,顧順章漢口被捕後叛變,周恩來將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中共中央閱文處的兩大箱辦公文件以及領導人轉移至別處[1]。1931年6月23日,公共租界巡捕房查抄戈登路1141號,張紀恩夫婦被捕[2]。張紀恩隨後被判5年徒刑[3]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1982年5月,張紀恩與前中央秘書處工作人員黃玠然確認江寧路673弄10號為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舊址。2017年12月,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舊址被列為靜安區文物保護單位[2][1]。舊址於2021年6月10日對外開放[4]。對外開放後的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舊址內的部分桌椅、沙發、茶几、皮箱由張紀恩和張越霞後人捐贈[5]。2023年6月27日,中共中央秘書處機關舊址紀念館正式開館[6]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1.2 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阅文处)旧址. 靜安圖書館. [2021-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0). 
  2. ^ 2.0 2.1 2.2 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今开放,史料陈列展诠释中国共产党人“忠诚与奉献”. 文匯報. [2021-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0). 
  3. ^ 这座石库门小楼,藏着惊心动魄的故事,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史料陈列展今开展. 新民晚報. [2021-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0). 
  4. ^ 新华全媒+|建党百年:这座新开放的石库门,讲述“阅办文件”中的红色历史. 新華社. [2021-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0). 
  5. ^ 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今开放,这里曾保存大量秘密文件. 澎湃新聞. [2021-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0). 
  6. ^ 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纪念馆27日将正式开馆-中新网. 中國新聞網_梳理天下新聞. 2023-06-25 [2023-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2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