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又可稱罰單,是執法人員(一般為數名警察)向車輛可能行駛中之駕駛員發出的通知,當場第一時間解說條款駕駛員違反了交通法規。交通罰單一般為兩類內容,一類是列出駕駛員行駛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如超速,另一類是列出駕駛員在非行駛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如違章停車。駕駛員收到交通罰單後需要繳納罰款駕駛證扣分。如果拒不支付索取之罰款以民事追償。[1]

一名警察為超速駕駛的駕駛員開具交通罰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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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鄧洪,美國生活實用法律手冊,廈門大學出版社,2017.01,第1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