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都郡中國西漢時設置的

兩漢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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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景帝五年(前152年)改廣川國置,治所信都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轄境相當今河北省武邑辛集以南,南宮故城以北,滏陽河以東及山東省德州市等地。中元二年(前148年)復為廣川國。建昭二年(前37年),漢元帝封其子劉興信都王,改廣川郡信都國陽朔二年(前23年)國廢為郡。建平二年(前5年)復置為國,治信都縣(即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轄境相當今河北省棗強、冀州、南宮、武邑等市縣區大部,故城北部,景縣南部及深州東南部地區。6,5556戶,30,4384人。王莽時為新博郡

東漢永平十五年(72年),改置為樂成國,後為安平國安平郡長樂國長樂郡

東漢安平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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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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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孝王劉得(?-151年),又作劉德,為漢章帝的孫子,河間孝王劉開的兒子,東漢第1任安平王。

永寧元年(120年),太后鄧綏封劉開子劉翼為平原王,奉懷王劉勝之祀。延光元年(122年)五月己巳,改樂成國安平國,封劉得為安平王,嗣樂成靖王劉黨後。以樂成國多次廢絕,所以改國名為安平。建和元年(147年),清河王劉蒜死後,建和二年(148年)六月,改清河國為甘陵國,立劉得之子經侯劉理為甘陵王,奉孝德皇祀,劉理是為甘陵威王[1]

劉得在位30年,元嘉元年(151年)四月三日,安平王劉得去世,[2]在位30年,謚號為「」。[3]

劉得有2個兒子,劉續劉理

劉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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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王劉續(?–184年),為安平孝王劉得之子,東漢第2任安平王。

元嘉二年(152年)劉得薨,劉續繼位安平王。中平元年時,黃巾之亂爆發,劉續被安平國變民所俘虜[4],囚禁於廣宗(今河北省邢臺市威縣東)。[5]

劉續被俘後,朝廷花了很多錢將其贖回,當時朝廷討論是否恢復他的封爵,議郎李燮反對:「劉續身為藩臣,卻沒有盡好自己的義務,對朝廷是一大羞辱,不應該恢復。」但漢靈帝沒有聽從,依舊讓劉續恢復為安平王。李燮則因為誹謗皇族而被送入左校。不到一年,劉續被指控大逆不道,被誅殺,國除。李燮這才被釋放,重新擔任議郎。時人稱道:「不肯立,子不肯立王。」[6][7]

劉續的子女無考。

隋唐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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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大業三年(607年)及唐朝天寶元年(742年)時又曾改冀州為信都郡。下轄信都縣棗強縣堂陽縣衡水縣武邑縣南宮縣阜城縣下博縣武強縣乾元元年(758年),天下郡改為,信都郡復為冀州。

唐朝信都郡太守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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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都郡(前200年-前155年)
  • 廣川國(前155年-前152年)
  • 信都郡(前152年-前148年)
  • 廣川國(前148年-前70年)
  • 廣川郡(前70年-前66年)
  • 廣川國(前66年-前50年)
  • 廣川郡(前50年-前37年)
  • 信都國(前37年-前23年)
  • 信都郡(前23年—前5年)
  • 信都國(前5年—5年)
  • 新博郡(5年—23年)
  • 信都郡(23年—72年)
  • 樂成國(72年—122年)
  • 安平國安平郡(122年—284年)
  • 長樂國長樂郡(284年—583年)
  • 信都郡(607年—621年)
  • 信都郡(742年—757年)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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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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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後漢書·章帝八王傳》:延光元年,以河閒孝王子得嗣靖王後。以樂成比廢絕,故改國曰安平,是為安平孝王。
  2. ^ 《後漢書·桓帝紀》:〔元嘉元年〕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3. ^ 後漢書·孝明八王傳》:立三十年薨,子續立。
  4. ^ 《資治通鑑》卷58:「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應賊。」
  5.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
  6.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賊平復國。其年秋,坐不道被誅。立三十四年,國除。
  7. ^ 《資治通鑑》卷58:初,續為黃巾所虜,國人贖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議郎李燮曰:「續守籓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朝廷不從。燮坐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坐誅,乃復拜議郎。京師為之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