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儒家)

儒家五常之一

儒家的核心價值、理念和規範要求。信即為誠實不欺、言行一致。漢儒把「信」加入四端[1],稱為五常。宋朝朱熹認為信承載其餘四端之「土」。[1][2]儒家經典中,信也常與並列為「忠信」。[1]從「信」的字面意義來看,「信」由「人」和「言」組成,即「人言為信」,其含義即誠實不欺。孔子把「信」視作人與人交往應該遵循的基本準則。與朋友交往,應守諾言,講信用,以誠相待。做人要做到不欺詐,不虛偽,不掩飾。只有如此,才能達到人際關係的融洽與和諧。推己及人,社會就穩定和諧。孔子還認為,「信」還是一個人必須具備的品德。這種品德應該是說話算數,言行一致,不能出爾反爾,不能為了個人私慾而背棄諾言。 [3]

《論語》中的「信」常被視為與西方「信任」(英語:trust)的概念相似[4]:517,而Cecilia Wee認為前者相較於後者,較側重有實際言語表示的情況[4]:529,有承諾並履行者,表現為有信[4]:517

《論語》中的「信」 編輯

《論語》作為儒家理念的「信」指誠實不欺。據楊伯俊統計[5],《論語》共計出現 38 個「信」字,以字義來分類:

  • 誠實不欺(24)
  • 相信,認為可靠 (11)
  • 使相信,使信任 (1)
  • 其它(2)

"信"在對人的要求上可劃分為三個層次,即對"一般人"的要求、對"君子"的要求、對居"上位者"的要求。[6]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1.2 Ivanhoe, Philip J. Xin (trustworthiness). 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Taylor and Francis. doi:10.4324/9780415249126-G022-1. 
  2. ^   性理大全书 (四库全书本)/卷37. 維基文庫. 信是誠實此四者實有是仁實有是義禮智皆然如五行之有土非土不足以載四者 
  3. ^ 唐賢秋. 《论语》中的诚信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齊魯學刊》. 2003年6期. 
  4. ^ 4.0 4.1 4.2 Wee, Cecilia. 'Xin', Trust, and Confucius' Ethics.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2011, 61 (3): 516–533 [2022-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8). 
  5. ^ 楊伯峻. 《论语译注》. 中華書局. 1980. 
  6. ^ 陳新. 《论语》论“信”. 《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