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蘭治(George French,1817年—1881年) 是一位來自英國的法官。他曾擔任塞拉利昂最高法院和英國在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傅蘭治
塞拉利昂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Sierra Leone首席法官
任期
1867—1875
英國在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任期
1877—1881
前任洪卑
繼任理查德·雷尼英語Richard Rennie
個人資料
出生1817
西印度群島托爾托拉島
逝世1881年11月13日
日本神戶

生平 編輯

傅蘭治生於西印度群島托爾托拉島,他的父親馬克·戴爾·傅蘭治(Mark Dyer French)是西印度群島的一名大律師,曾擔任英屬維爾京群島普通法院的書記官長。傅蘭治於1839年獲得劍橋大學岡維爾與凱斯學院學士學位,並於1842年獲得碩士學位。 [1]他的父親在他上大學時去世。

1844年,傅蘭治被林肯律師學院授予律師證書。 [2]

1867年,傅蘭治出任塞拉利昂法院的首席法官[3] 1875年,由於塞拉利昂政府面臨嚴重的財政困難,傅蘭治從自己的崗位上退休。

1877年,傅蘭治出任英國在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4]

1881年11月13日,傅蘭治在神戶去世。他的墓地位於神戶市立外國人墓地[5]

參考文獻 編輯

  1. ^ Biographical History for Gonville and Caius College, 1349-1897
  2. ^ The Standard, July 1, 1867, p3
  3. ^ North China Herald, Dec 20, 1877
  4. ^ 第24640號憲報. 倫敦憲報. 8 November 1878. 
  5. ^ London and China Telegraph, Jan 9, 1882, 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