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1929年被捕案

劉少奇1929年被捕案指的是時任中共滿洲省委書記的劉少奇中東路事件期間在奉天奉天紗廠,被奉系國民黨警察逮捕一案。 此案件對文化大革命中劉少奇的命運產生了重大影響。劉少奇專案組認定劉少奇在此被捕期間叛變,是劉少奇被定為「叛徒」的主要罪證。1980年中共重新審理案件,推翻了所有的控訴和證據,為劉少奇平反。

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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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7月,劉少奇被任命為滿洲省委書記,從上海前往奉天指導工運。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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