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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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郡

  • 南平郡 (西晉),西晉時設置的郡(治今湖北公安縣),轄境在今湖北省、湖南省境內,隋廢。
  • 南朝齊齊武帝永明八年(490年)之前置南平郡,屬梁州,荒或無民戶。
  • 南平郡 (唐朝),唐朝復置,隸屬夔峽節度使(治今三峽奉節縣白帝城)。《全唐文》卷367《授嗣道王煉雲安等五郡節度使制》.(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729-3730頁。敕:衛尉少卿嗣道王(李)煉,簡約忠諒,即直而溫,鎮守南服,黎人用。且三峽艱阻,四方多虞,按撫緝熙,宜分權總。俾爾攬轡,固茲磐石。可充「雲安、夷陵、南浦、南平、巴東」等五郡節度採訪處置防禦等使(即唐中期奉節雲安郡「夔峽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