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天價魚事件

哈爾濱天價魚事件,是2016年2月14日於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發生的一起消費爭議以及由此爭議引發的傷害事件,新年期間透過網絡引起較大熱議和主流媒體關注。

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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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於2016年2月14日傍晚,江蘇常州陳姓遊客一行20人在導遊的帶領下,作為消費者在「北岸野生漁村」餐館就餐,其中鰉魚售價398元一斤,據稱其只要10.4斤左右的鰉魚,而在結帳時卻發現消費小票上為14.4斤,包括其他菜品一共消費人民幣10,302元。幾位老年消費者遂與店家理論,店裏衝出10幾人,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隨後陳姓遊客報警,當地公安派出所民警到場了解情況,調看監控錄像,建議消費者最好「全額照付」,雙方協商解決。

事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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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場監督管理局得知此消費者遭遇後,立即召開會議進行部署,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調查組,市局全面進行督導,調查結果將儘快向社會公佈。但稱無法管理店家是否故意將價格炒高,「即便是幾十塊錢的魚被炒到了幾百塊,只要明碼標價,我們也管不了。我們能管的只能是按照法律要求店裏明碼標價,消費者看到價格接受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沒辦法。」

2月12日,當事人陳某的微博發帖被刪除。

2月14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委宣傳部表示,已經發現了遊客所反映的問題,上午區委有關部門專題開會研究並部署了方案,下午開始將即着手展開調查。在不到一天的時間裏,哈爾濱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在央視新聞中表示遊客的描述與調查結果有較大的出入,並且在現有視頻中暫時「沒有發現肢體接觸或不文明執法行為」。 在央視新聞中,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聲明「該店走的是市場調節價,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而店家經理亦描述了當事的經過。店家聲稱當日遊客知曉價格與斤兩,並在公斤數的菜單上親筆簽字(後店家承認該簽名並非遊客親筆所寫,而是代寫),因遊客自己喝多不勝酒量,吃完後拒付飯錢,並在酒店尋釁滋事長達一小時,並抓住店員進行毆打。因不勝其煩,酒店老闆同意最終給遊客一行打出七折的優惠,並互留了電話以及微信,擁抱示好。卻沒想到遊客在回到常州後將此事扭曲,發到了網上。 在央視以及哈爾濱官方微博帳號給出最終的調查報告中,明碼標價、鰉魚之稀有珍惜、店家一方的解釋成為了調查結論的主要佐證,並提醒常州遊客「隨時可以聯繫調查組,表達異議」。在常州遊客再次出現後,他聲稱沒有立即回復的原因是由於店家將其家人朋友的私人信息發佈在網上,導致家人、朋友以及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不堪忍受的騷擾,同時自己也受到了店家的電話威脅。

2016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政府於3月2日公佈,針對在「天價魚」事件中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存在的監管缺失、執法不規範等問題,松北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問責:[1][2]

  • 給予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孫柏森行政記大過處分;
  • 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處級幹部羅瑤行政記過處分;
  • 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松北所所長趙立剛行政記過處分;
  • 對松北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賈紅軍、韓林娜誡勉談話;
  • 給予松北區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負責人趙興和警告處分;
  • 給予松北區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員趙亞范通報批評;
  • 責令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松北區城市管理局領導班子做出深刻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

松北公安分局問責處理:

  • 對松北公安分局太陽島派出所所長劉剛誡勉談話;
  • 給予松北公安分局太陽島派出所民警張曉雨、解宇常行政警告處分。

相關評論及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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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事件發生在春節放假期間,大陸網民有較多閒暇關注該事件,造成了社交網絡上的快速傳播。不少網友也在該事件推動下,曝出自己曾經的被宰經歷。

另外,在調查報告剛剛發佈之時,就有很多熱心網友指出了調查結論的眾多疑點,例如野生鰉魚不允許捕撈、是否利用養殖鰉魚冒充、明顯的糾紛和混亂被稱為「沒有肢體接觸」、客人是否是親筆簽字、該店家在網絡上劣評很多、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聲明公安局並未不文明執法等。而調查結果發佈次日,多家媒體在遊客再次出現後,通過採訪了解到了更多的情況,新華社等也對調查的倉促結論表達了不滿。

2016年2月15日,新華社發表時評,「天價魚事件」雙方雖各執一詞,卻直接反映了國內旅遊業缺乏監管的頑疾,從「三亞海鮮排檔」到「青島大蝦」,本質都是監管失靈下宰客經濟的亂象。監管一旦缺位,遊客就會成你爭我奪的唐僧肉[3]

2月16日,《新京報》報道春節期間,另有一名浙江王姓遊客一行19人在同一店家消費了近16000元,僅一份鰉魚魚頭就近8000元,王姓遊客稱自己也是被導遊帶去的漁村。而後王姓遊客一行在與旅行社協商賠償[4]。另外,經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涉事飯店「北岸野生漁村飯店」的工商登記名稱實際為「北岸漁村飯店」,並無其標榜的「野生」二字,其餐飲服務許可證已於同年2月4日到期[5]

2月17號央視後續跟進並製作30分鐘的新聞1+1節目專題討論,報道稱爆料人稱從未簽字,希望字跡鑑定,公佈完整視頻。對於微博爆料上萬塊,他說非自己買單,後來也刪除微博。但七千多是自己被打後,賣家主動打七折。店家回應魚重量陳先生知情,確不是遊客簽字,而是委託簽字[6]。之後公佈了現場手機側錄的視頻[7]還原事發詳情,片中確實有公安介入協調時一邊值勤一邊抽煙,而店家和顧客爭執點其實在服務生打老人必須道歉上,第二是魚價消費者也認,但認為斤兩數不對要依照10.4斤計價。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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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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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新网2016年3月2日电: 哈尔滨问责“天价鱼”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016年3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9月30日). 
  2. ^ 央广网:哈尔滨问责“天价鱼”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016-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9). 
  3. ^ 新华社评哈尔滨天价鱼:越是热点时间,越有人磨刀宰客没商量. [2016-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30). 
  4. ^ 同一家店!女游客吃鳇鱼消费1万6. [2016-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1). 
  5. ^ 哈尔滨天价鱼饭店工商登记无野生 餐饮许可过期. [2016-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7). 
  6. ^ 天价鱼事件. [2016-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9). 
  7. ^ 央視-天價魚不只天價. [2016-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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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上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