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繼祿
唐繼祿(?—?),字子崇,號孟玜,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唐繼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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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總理山西等處屯鹽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
出生 | 辛巳十一月廿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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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百零二名進士[1][2]。禮部觀政,授浙江遂安知縣,三十六年八月選授廣東道試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御史。四十年五月以旱霾為災,條上修省十事,四十一年正月主持京察,四十四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四十五年閏十月升左寺丞,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升本寺右少卿,四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二年二月升右副都御史、總理河東鹽運司陝西花馬池四川提舉司、兼理宣大山西陝西四川等處鹽屯。七月以疾乞假歸鄉。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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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彭懋 |
明朝遂安縣知縣 1554年-1557年 |
繼任: 朱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