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基書院臺灣基隆地區第一所官立學府,亦為臺北府基隆廳唯一一所書院。崇基書院創立於清光緒十九年(西元1893年),光緒二十一年落成。創設基金主要由書院創院院長、舉人江呈輝向本地仕紳募集而來,少部分由官府在光緒17年開始收稅支應,並於光緒19年由基隆通判章瑞坦撥給公帑9,500兩。院舍落成之年,即逢臺灣被清割於日,以致於開課不久,書院遂停辦。原屬文廟建制的諸神孔子倉頡夫子、太上老君也只好移奉慶安宮。崇基書院又經梁純夫復建。

基隆市仁愛區書院里雖不是崇基書院的院址,書院里里名卻是為紀念「崇基書院」而得名。

第二三之二執照明定作為田產納稅劃撥的崇基書院經費來源:

第二三之二執照
欽加同知銜、本任南靖縣正堂、調署基隆分府林,為給炤管業事。案據職員蔣應茂稟稱:竊茂於光緒十六年八月間,遵守奉宮保前爵撫憲劉傳諭,承招基隆碼頭海埔空地填築成市,以資管業。茂遵諭措資,在於該處興工填築完竣,計闊一十二丈八尺,深九尺,併蒙親詣覆勘在案。第茂所築該處海埔,未蒙勘丈給炤,無從管業,理合懇請察核,俯將填築海埔處所勘明丈數立案,併乞給炤管業。再茂填築海埔空地,既蒙勘丈升科,應請量予減等納稅,合併聲明,切稟等情前來。當經本分府帶同丈首親詣勘丈,該職員填築海埔,丈明屋地,折實方圍七十九丈五尺,每丈納稅銀四點,共銀三元一角八點;空地方圍一百二十八丈五尺,每丈銀二點尖,共銀二元八角二點;總共合銀六元,每年納稅,歸於崇基書院收用,合行給炤。為此,炤給職員蔣應茂即便遵炤,承領管業,給諭執憑,毋違,須至執照者。
光緒十七年十月初七日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