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制局中華民國北洋政府管理全國幣制的機構,據1914年3月公佈的《幣制局簡章》設置。

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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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制局職權為監督全國造幣廠、中國銀行國民銀行發行券;監督、整理各省官銀錢號;籌辦其他關於幣制事項。

幣制局地位和職權比較特殊,對造幣廠和銀行、銀號等的發行券事項,得由局主稿,用總裁合財政總長名義會同發佈局令;各機關關於幣制事宜的文件,應同時分致總裁和財政總長。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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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制局設督辦一人,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一人,簡任;評議員、秘書、調查員等若干人,並聘有外國顧問。局內分置鈔券處和圜法處,各設正、副處長一人。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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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幣制局創立時,首任總裁是梁啓超,他當年底即辭職;副總裁是章宗元

1914年12月幣制局奉令裁撤,歸併財政部。1915年1月設置幣制委員會。1918年復設幣制局,直屬國務院,1923年仍由財政部接管。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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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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