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藩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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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藩體制(日語:幕藩体制/ばくはんたいせい bakuhan taisei */?)是指近世日本由德川家康建立、由幕府和藩國共同統治天下的封建制度。幕府將軍是實際上的國家最高領導人,號稱日本國大君;天皇及朝廷則被將軍及幕府架空權力、甚至監控。歷代將軍繼任由天皇發佈「將軍宣下」任命,但天皇實際對將軍沒有管治權,將軍宣下只是儀式。將軍領地的石高在江戶時代初年大致佔有七百萬石,佔全國總石高四分之一,以確保對各藩國統治上的絕對優勢。
各藩國大名的土地均按份地由農民耕種,農民須交租、履行各種封建義務。幕府對農民實行登記制度管理,藩國共有三類:
三種封地以近到遠,有防禦和互相監視性質。各藩藩主都必須定期到江戶參謁將軍。幕臣需要貢納,幕府還壟斷對外貿易;兩項為中央政府主要收入,再加上將軍領地的稅收和礦山國營收入補充。全國主要礦山如佐渡、伊豆的金礦,主野、石見的銀礦,都由將軍直屬。[2]
交通要道上的所有關所由幕府直接管理和控制,各藩不得私設關所,[3]藉以監控全國人口和物資流動情況,同時掌握輿論事件情報。各地大名很難大舉調動人員或物資謀反而不被過早發現。幕府有一支常備軍,即旗本5200餘人、御家人約兩萬餘人,合計25000餘人;加上他們的陪臣,號稱「旗本八萬騎」。社會上,武士有最高特權地位,之後以士農工商順序排列。
幕藩體制終結稱為幕末,一般認為始於1853年7月8日(嘉永6年舊曆6月3日)黑船來航。也有觀點認為是1867年11月9日(慶應3年舊曆10月14日)末代將軍德川慶喜進行大政奉還,之後明治新政府於1871年8月29日(明治4年舊曆7月14日)實行廢藩置縣使幕藩體制徹底結束。
參考文獻
編輯- ^ 戦国近世変革期の研究 -煎本増夫 2011. [2018-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13).
- ^ 太閤検地論争-太閤検地の理念と村落構造. [2018-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9).
- ^ 幕藩社会の構造. [2018-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