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孔教(1567年—1638年),字卓吾、循之[1],山東萊州府掖縣(今山東省萊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二十五年在山東省中舉人,明萬曆二十九年,會試第164名,廷試三甲第71名[2]。大理寺觀政,授行人,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任貴州主考,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升禮科給事中,8月考選為給事中,萬曆三十八年為吏科給事中,丁憂去職。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署任吏科,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福建主考,天啟二年(1622年)4月升吏科給都事中,7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本年致仕。
-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張孔教 貫山東萊州府掖縣民籍,府學生,治《詩經》,字循之,行一,年二十九,九月三十日生。曾祖昂 武學教授,祖九思,父翬,母于氏,具慶下,弟孔傳、孔印,娶曲氏,繼娶李氏、姜氏。山東鄉試第五十五名,會試第一百六十四名。
- ^ 掖縣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