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璪(11世紀?—1093年),初名,字邃明滁州全椒(今安徽全椒)人。

張洎之孫。不到二十歲即登進士,授鳳翔法曹縉雲縣令。歷同編修中書條例、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知諫院兼侍御史知雜事。元豐(1078年-1085年)初年,入權三司度支副使,知諫院,判國子監。宋哲宗即位後,以奸佞罪罷為鄭州知縣。一年後,又徙揚州。卒,贈右銀青光祿大夫,諡簡翼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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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28》,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