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漢周(1917年7月—2001年9月27日),男,江西瑞金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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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並參加長征,歷任紅軍總部特務團二連、延安警衛營二連司務長,抗大四大隊供給處主任等職[1]。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東北軍政大學供給部部長、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秘書長,最高人民法院交通庭庭長、刑庭庭長,副院長,參與了刑法刑事訴訟法等重要法律的制定。1980年9月,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副庭長兼第一審判庭審判長,負責對林彪和四人幫集團的審判工作[2]。2001年去世[3]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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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人民法院年鉴. 人民法院出版社. 1988: 19. 
  2. ^ 王文正; 沈國凡. 以共和国名义判决 审判"四人帮"上海余党前后.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8: 259–261. ISBN 978-7-80199-849-1. 
  3. ^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曾汉周同志逝世. 新華網. [2014-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