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煥(?—1644年),儀伯,號中白,山東單縣人。明末官員。

崇禎三年庚午科舉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二甲進士[1],授工部都水司主事,九年管理京城街道,同年改管杭州抽分,十年升營繕司郎中,十一年出任廬州府知府,調大名府知府,不久,任山西兵備副使,分巡大名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軍迫近京畿,朱廷煥盡力守備。三月四日,城破被俘,寧死不降,被處決。弘光朝,追贈右副都御史。《明史》有傳。[2]

註釋 編輯

  1.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朱廷煥,曾祖試文,儒官;祖衣;父王佐,庠生。中白,詩五房,丙子年十一月十一日生,兗州府單縣,庚午鄉試七名,會一百六十名,二甲十七名,工部觀政,乙亥授工部都水司主事,丙子管街道,丙子杭州抽分,丁丑營繕司郎中,戊寅升廬州知府。
  2. ^ 《明史·列傳第一百五十四》:朱廷煥,單縣人。崇禎七年進士。除工部主事,歷知廬州、大名二府,即以兵備副使分巡大名。十七年,賊逼畿輔,廷煥嚴守備。賊傳檄入城,怒而碎之。三月四日,賊來攻,軍民皆走,城遂陷。被執不屈死。福王時,贈右副都御史。

參考文獻 編輯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官銜
前任:
劉彥
明朝廬州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王虛白
前任:
童兆登
明朝大名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張文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