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1953年11月)

李平(1953年11月),吉林省吉林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政府官員。

畢業於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哲學專業、吉林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社會學專業、吉林師範學院政治系及東北師範大學歷史系,研究生學歷及法學碩士。他於1968年10月參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到吉林省舒蘭縣下鄉插隊。後擔任大隊團總支書記、五七排副排長、中共吉林市委辦公廳秘書、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辦公廳秘書。1985年進入深圳市工作,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接待處副處長、深圳市建設局辦公室負責人、主任、局長助理。2001年任深圳市地鐵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07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秘書長,2008年8月起任南方科技大學(籌)臨時黨委副書記(正廳級)[1]。2015年3月27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共廣東省紀委調查[2]。2015年7月23日被開除黨籍[3]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李平涉严重违纪被调查. 網易. 2015-03-27 [2015年4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4月6日). 
  2. ^ 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李平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5-03-27 [2015年4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 
  3. ^ 南方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李平等2人被开除党籍.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5-07-23 [2015年9月1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