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業(686年—734年8月13日),唐朝皇子,本名李隆業唐睿宗第五子,母王德妃

李業
出生李隆業
686年
逝世734年8月13日(734歲—08—13)(47—48歲)
長安
國籍唐朝
職業貴族
活躍時期8世紀
配偶王妃韋氏
親屬唐睿宗
王德妃
王芳媚
(子 十一人)
經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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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拱三年(687年),父親唐睿宗第一次當皇帝時,李業封趙王。之後其父讓位給祖母武則天

長壽二年(693年),改封為中山郡王長安初年官居都水使者神龍元年(705年),伯父唐中宗復位加賜實封二百戶通前五百戶。景龍二年(708年),兼陳州別駕。後任銀青光祿大夫、太僕少卿,仍兼陳州別駕。710年,唐睿宗復位,進封薛王,加封滿一千戶,拜秘書監,兼右羽林大將軍。轉宗正卿。唐睿宗因李業好學而授秘書監

唐玄宗誅殺蕭至忠岑羲等,李業因功加實封通舊為五千戶。開元初年,任太子少保、同涇豳衛虢等州刺史。開元八年(720年),遷太子太保

李業生母早卒,從母王賢妃親自撫養。至是迎賢妃住在自己的外宅,非常孝順。李業同母妹淮陽公主李花山涼國公主李䨲早卒,李業撫養其子,待遇甚佳,超過自己的兒子。玄宗為他賦詩:「昔見漳濱臥,言將人事違。今逢誕慶日,猶謂學仙歸。棠棣花重滿,鴒原鳥再飛。」

開元十三年(725年),玄宗患病,李業王妃韋氏的弟弟內直郎韋賓與殿中監皇甫恂私議休咎。事發,玄宗令杖殺韋賓,左遷皇甫恂為錦州刺史。王妃害怕,降服待罪,李業也不敢入宮。玄宗拉着他的手說:「吾若有心猜阻兄弟者,天地神明,所共咎罪。」令王妃復位。開元二十一年(733年),李業進拜司徒。開元二十二年(734年)七月初十,李業薨逝,冊贈惠宣太子陪葬橋陵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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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記載:十一子,其聞者瑗、瑒、琄[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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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卷95》,出自劉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081》,出自《新唐書
 新五代史/卷30》,出自歐陽修新五代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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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书 三宗诸子. [2020-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3). 
  2. ^ 《大唐高祖神堯皇帝睿宗孫嗣薛王房宗子李公墓誌》、《唐李氏世系圖碑》
  3. ^ 舊唐書·卷九十二·列傳第四十二》:開元十七年,司徒薛王業為女平恩縣主求婚,以斌才地奏配焉。
  4. ^ 《全唐文·卷三十六·加襄樂縣主等實封敕》:故惠宣太子女襄樂縣主等,德稟賢王,名高淑女,資其婉順,遘此偏孤。念遠之德,惟恩是屬。宜受賜於湯沐,俾承榮於敦敘。可各賜實封一百戶。
  5. ^ 《全唐文·卷二十五·封安定郡主制》:門下:故惠宣太子第三十女,肅雍成性,柔婉為容,稟訓女師,克嫻嬪則。爰占近日,用葉初笄,申錫美名,受封良邑。可封安定郡主,主者施行。
  6. ^ 《全唐文·卷二十五·封新平郡主制》:門下:惠宣太子第三十一女,柔姿婉訓,淑德閒和,早習組紃,備詳圖史。移天有禮,撰日於歸,宜增列郡之封,允葉睦親之計。可封新平郡主,主者施行。
  7. ^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一十八·忠義下》(薛願)願,汾陰人。父縚,太常卿。兄崇一,娶惠宣太子女,其女弟為太子瑛妃。瑛廢,貶願嶺外,久乃得還。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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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浚
唐朝司徒
733年-734年
繼任:
李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