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15世紀—16世紀),克浩福建漳州府龍溪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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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為人嚴正剛毅,正德二年(1507年)中式福建鄉試舉人,隨即母喪,三年中不入寢室。兄長去世後不參加會試,後授廣東南海縣知縣,裁去冗費、平均徭役,令豪強失去依靠,因不順從上級被改任南雄教授,處事不苟言笑、教導士子嚴肅,三年內士習丕變,以賢明獲上級徵召代理知府,不久因父親去世回鄉;服闋之後調任衢州教授,在當地勸學教化,崇尚德行,周濟貧士,擢任國子監博士,官至遼王王府長史。回鄉後他設立祭田,惠及族人中貧乏不能婚葬者,亦曾興建海堤阻擋潮水,鄉人立碑歌頌他,年八十三歲去世[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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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龍溪縣志·卷十六·人物》:林浩,字克浩,領正德丁卯鄉薦,嚴毅有節概,居母喪三年未嘗久私室,兄歿不赴禮闈;初令南海,裁冗費、均徭役,勢豪無所假借,以此取忤改教南雄,當道廉其賢檄署府篆,吏胥畏憚之,調衢州,勸學興禮,敦崇德行,卻貧士餽且周之。薦於朝擢國子博士,選遼府長史歸,立祭田以公族人,給貧乏之不能婚葬者,子孫異代同居雍睦無閒,嘗築堤以障潮塞涵以蓄水,鄉人立碑頌焉,卒年八十三。
  2. ^ 道光《直隸南雄州志·卷六·名宦志》:林浩,字克浩,福建龍溪舉人,嘉靖初以南海令左遷教授,持身正大、不苟言笑,臨財甚介、教規尤嚴,每中夜躬課諸生,勤惰必冠帶而出,如是者三年士習丕變,後以憂去,至今稱良師者必曰克浩先生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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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龍溪縣志》·卷十六·人物
  • 道光《直隸南雄州志》·卷六·名宦志
官銜
前任:
謝善
明朝南海縣知縣
1522年-1523年
繼任:
李源
前任:
蕭繪
明朝南雄府教授
嘉靖年間
繼任:
林墰
前任:
耿光
明朝衢州府教授
1528年-1534年
繼任:
鄭珏